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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3-22

社會局:會協助申請差額

〔記者翁聿煌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議員江永昌日前接獲蔡姓身障民眾投訴,指稱去年申請內政部委由新北市城鄉局核發住宅補貼有四千元,今年由新北市社會局核定的補貼金額僅一千一百五十五元,江永昌批評新北市身障租金補貼金額少且限制多;新北市社會局身障科說,中央與地方的身障租屋補貼計算基礎不同,核發時間也不同,若民眾符合中央補助資格,會協助申請中央補助差額,不會少領。

社會局身障科指出,中央的住宅補助納入身障民眾租屋補助,是以家戶為單位,新北市是以個人為單位,蔡姓民眾因為是個人,所以獲補助金額只有一千一百五十五元,只要他符合中央申請住宅補助資格,社會局會繼續協助他申請中央的差額補助。

議員促提高與中央相同

江永昌說,身障民眾在外租屋本來就比較困難,但是新北市提供的身障租屋補貼卻限制重重,一坪最高僅補助三百卅元,且以租金總額五十%為上限,單身者最多補助兩千四百元;內政部住宅補貼,只要符合資格者,都可拿到每月四千元補貼,使絕大部分的身障者都會先申請內政部的住宅補貼,沒抽到再回去申請社會局的身障租金補貼,不但浪費重複審查的行政資源,也凸顯出兩種租屋補貼規定不同調且不合理。

他指出,根據社會局資料,新北市一○三年度共核定五千九百一十六件身障租金補貼案,總金額為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元,平均每件每月僅兩千三百七十三元,遠低於內政部的住宅租金補貼方案,建議市府提高身障租金補貼至每月四千元,既可免除身障者重複申請、二次審查行政流程;也可減少新北市身障者再去跟一般弱勢民眾搶內政部住宅補貼名額,真正照顧到身障民眾,實現居住正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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