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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 2014-05-11
記者周志豪/台北報導

  北市出租國宅一戶難求,有近9千戶登記排隊入住。但北市府統計,目前卻有4成住戶屬逾期占用戶,有民眾投訴,市府未積極處理,影響排隊者合法居住權益。

  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,逾期續住戶多是因為具有低收入戶、原住民、災民等特殊身分,配合「住宅法」修正,依內政部函示,可續住至「出租國宅轉型為社會住宅」為止,續住戶並未違反規定。

  「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」規定,承租出租國宅住戶,租約最長不超過6年,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,也只能延長入住期限至12年。

  但都發局統計,北市現有23處出租國宅,最多可提供3833戶居住,但至去年底,實際入住3437戶,另外還約有8800餘戶排隊等候入住。

  而居住的3437戶中,竟有2443戶居住超過6年,占現住戶71.11%;若進一步來看,居住超過12年者,仍有1433戶,占現住戶41.69%,逾期占住情況嚴重。

  有排隊等候入住民眾反映,承租出租國宅需求量大,他排隊等候多年,但北市府在管理上卻「睜隻眼、閉隻眼」,讓逾期占住戶把出租國宅當自有住宅住,影響其他民眾享受出租國宅社會福利資源權益。

  高文婷說,「住宅法」民國100年修正通過後,為顧及弱勢居住權力,內政部才會以函示補充,允許原本承租出租國宅,具有特殊身分住戶能續住至國宅依法完成轉型為止。

  不過,法令通過3年,逾期占住戶中卻有近千戶已承租15年以上,市府管理是否有漏洞?

  高文婷則表示,出租國宅要轉型為社會住宅,包含設施設備、租金標準,以及與現住戶去留調整,都需有配套,市府已委外研究評估轉型細節,會盡快完成配套,讓承租狀況回歸法律規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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